畢業學分
本所學生完成先修、必修、選修等各項課程,畢業前最少需修習四十八學分(不含論文)。
修課限制
本所學生每學期至少修習六學分,最多修習十五學分,成績優良者經所長同意後得增修學分;成績不良或因其他事故無法專心於學業者,應延長修業年限。
課程架構
本所課程架構分為基本科技課程、商學與管理課程、科技管理專業課程三大部份。其中科技管理專業課程有技術管理、創新管理、高科技事業經營策略、科技環境與政策四個方向。課程架構如下:
[粗體為必修課程]
基本課程
1. 商學課程:會計學、統計學、經濟學
2. 管理課程:組織理論與管理、財務管理、行銷管理、生產與作業管理
3. 科技課程:研究方法、管理會計、*科技概論、資訊與通訊技術、電子與網際網路、生物技術概論
專業管理課程
技術管理學程 |
高科技事業經營學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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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新管理學程 |
科技環境與政策學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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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為本所必修課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