畢業學分
本所學生完成先修、必修、選修等各項課程,畢業前最少需修習四十八學分(不含論文)。

修課限制
本所學生每學期至少修習六學分,最多修習十五學分,成績優良者經所長同意後得增修學分;成績不良或因其他事故無法專心於學業者,應延長修業年限。

課程架構
本所課程架構分為基本科技課程、商學與管理課程、科技管理專業課程三大部份。其中科技管理專業課程有技術管理、創新管理、高科技事業經營策略、科技環境與政策四個方向。課程架構如下:
課程規劃.JPG 
[粗體為必修課程]

基本課程
1. 商學課程:會計學、統計學、經濟學
2. 管理課程:組織理論與管理、財務管理、行銷管理、生產與作業管理
3. 科技課程:研究方法、管理會計、*科技概論、資訊與通訊技術、電子與網際網路、生物技術概論

專業管理課程

技術管理學程

高科技事業經營學程

  • *研發管理(3)
  • 技術移轉研討(3)
  • 專案管理(3)
  • 同步工程(3)
  • 技術預測與評估(3)
  • 產業與競爭分析(3)
  • 科技人力資源管理(3)
  • *高科技事業經營策略(3)
  • 創業投資管理(3)
  • 合作網路與策略聯盟(3)
  • 科技管理專題(1)
  • 高科技行銷專題(3)

創新管理學程

科技環境與政策學程

  • *創新管理(3)
  • 新事業發展專題(3)
  • 創造思考(2)
  • 組織創新管理專題(3)
  • 創業管理(2)
  • *科技政策與國家競爭力(3)
  • 企業環境策略與管理(3)
  • 歐美各國科技政策專題(3)
  • *智慧財產權(3)
  • 技術經濟學(3)
  • 科技法律與智財權(3)
  • *科技與人文社會(3)
  • 智慧權管理(3)

*為本所必修課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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